
惊魂未定的于老太太

持刀行凶的疑似精神病人
本报讯 昨日,正在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深圳街派出所里坐着的于大娘仍然心有余悸,自己走在大街上,竟然有人拿刀追上来要杀自己。据于大娘介绍,下午3点50分左右,自己散步到深圳街与浦东路交会处时,突然就被一名手持尖刀的男子按倒在地。“要不是过路的‘的哥’出手相助,我的命可能就……”于大娘说。
散步途中遭遇危险
于大娘今年73岁,居住在浦东老年公寓。昨日15时20分左右,当于大娘外出散步至深圳街与浦东路交会处时,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我当时刚走到路口,准备往深圳街南走,突然从旁边飞速跑过去一个人,当时我并没有在意。”然而,于大娘用余光突然看到另一名男子从旁边冲了上来,抓住于大娘后,将她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随后便骑在她身上,用手中的尖刀,刺向于大娘。“我当时吓坏了,本能地抓住了他的双手,嘴里不停地喊着救命。”于大娘介绍。挣扎中于大娘看到了该男子面目狰狞,面部透着微红,嘴里的酒味十分的浓。
路见不平的哥出手
男子嘴里不停地咒骂着,“我要杀死你。”渐渐的于大娘的双手有点没劲了。就在此时,恰巧路口的红绿灯变了,过往的的哥听到了她的呼救立刻下车,将于大娘身上的男子推倒在地,随即报了警。在与那名男子撕扯的过程中,于大娘嘴唇下面被刀划出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直流。“当时几名的哥看到我这样后,主动把我送到了附近医院治疗。幸好伤得不重,当时真的把我吓坏了,甚至连出租车的号码都没记。”
撒野男子咬伤民警
昨日16时许,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深圳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紧急出动了3名民警赶赴事发现场。“当我们到的时候,就看到那个男的,在地上被司机按着,但是嘴里不停地骂。”一名民警介绍说。然而,当3名民警将该男子带到警车里准备返回派出所时,该男子突然挣脱开两名民警,用力地咬住了其中一名民警。望着右胳膊上的白色绷带,当时抓捕该男子的民警介绍说:“当时那名男子的身上酒味特别大,刚抓到他的时候,他猛的把头伸过来咬住了我的胳膊。”随后,又将旁边的民警的胳膊也咬伤,后来在3名民警的合力下才将该男子制服。昨日16时30分许,3名民警将该男子带回了派出所进行下一步调查。在与民警谈话的过程中,不时的还能听到男子的咒骂声。当时抓他的时候,以为他是喝多了,后来和他谈话,他有点语无伦次,感觉他的精神有点不正常。
疑似患有精神疾病
昨日17时许,长春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深圳街派出所林副所长介绍情况时说,目前已经联系上了该男子的家人。据他的家人介绍,该男子今年42岁,家住永吉县岔路河镇,三年前曾因患有精神类疾病入院治疗,最近刚刚出院不久,家人是在昨日下午1点多的时候发现他和家里的水果刀不见的。该男子可能过度饮酒导致旧病复发。林副所长说,如果该男子的确患有精神类疾病的话,那么只能是其家人赔付老人的治疗费后,将他带回家中好好看管;如果不是,那么将会追究该男子的刑事责任。目前,该男子的家人正带着能够证明该男子确实患有精神类疾病的证明赶往长春。
视鉴定结果划分责任
如果该男子曾经患有精神类疾病,目前已经出院,那么,造成了社会危害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吉林省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冯祎林律师表示,如果该男子是医院同意其出院,并开具了康复证明,那么就说明他是有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承担刑事责任。若他目前仍旧没有康复,对其他人造成伤害,则由监护人为其承担事后责任。若受伤害者提出赔偿要求,可以请公安机关对该男子进行鉴定,看其是否具备行为能力,最终进行责任划分。
实习记者 刘诗尧/报道 盛雪松/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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