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的六一儿童节晚上,刘先生一家三口吃完晚饭后在路边散步,不料飞来横祸,“嘭”的一声,一辆蓝色的马6轿车把他们撞飞,刘先生夫妻受伤,而他们的14岁儿子就再没醒过来。
肇事司机姓孙,28岁,萧山人。事发后,交警认定,孙某酒后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
昨天,萧山法院对“马6”酒驾肇事案作出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司机孙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1日晚上7点40分左右,孙某酒后超速驾车,从萧山汽车市场驶往坎山镇,沿萧山区建设四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萧山区建设四路新街镇新盛村地方时,与同方向行走的刘先生一家三口相撞,造成刘先生夫妻受伤,而刘先生儿子经医院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车辆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孙某弃车逃逸,第二天投案自首。经交通事故认定,孙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毁灭酒后驾车的证据,负事故全部责任。
孙某和刘先生家人已商定刘先生儿子死亡赔偿款为56万元。在法院调解下,孙某赔偿刘先生夫妻医疗费等17万元。





【司机开车撞死14岁男童后逃逸 获刑三年三个月】相关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