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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者假冒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发函骗汇款

时间:2011-02-26 来源:本站 作者:健康使者 点击:

突然收到公安调查函: “你已成为调查对象”

警方提醒:这是一种新骗局,大家别上当

“当事人王××,杭州市国税局发票认证中心在年终发票认证中,发现较多无法认证的发票,且金额巨大。2010年4月份,接线人举报,你即成为本队调查对象。”

如果接到这样一张调查函件,并且还加盖了“杭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的公章,不管是谁,恐怕都会被惊出一身汗的。这大过年的,杭州某大型企业的老板王总就突然收到这一封信。难道是工作中确实出现了什么疏漏?

王总仔细想想,身正不怕影子斜,他觉得这里面多半有诈,就向警方报案。

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很快有了回应:这是一种新骗局。

警方表示,已经发现有不法分子借公安、税务机关联合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斗争之机,假冒相关单位给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函,称他们涉嫌假发票犯罪已成为调查对象。一旦有人做出回复,他们就会继续忽悠,用诸如“银行资金须打进安全账户”或是“资金需要受到监管”等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或是汇款。这样的诈骗噱头以前还不多见,具有较强的欺骗性。

警方特别做出预警:单位或个人接到类似诈骗函件,千万别上当,可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直接拨打110报警。(通讯员 陈福 曹健伟 记者 柏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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