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王硕蕾)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等人在公园内,以给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收费为由,抢走多名被害人财物。昨天,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检方以涉嫌抢劫罪对李某、马某等3人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李某、马某都有同性恋癖,二人均已成家,却经常在公园里偷偷见面约会。他们见公园里还有其他同性恋者频繁活动,就纠集另一同伙预谋实施抢劫。有一天下午,3人来到公园里同性恋者的聚集地,以给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收费为由,将一被害人摁倒在地,并采用言语威胁,抢走500元及黄金项链一条(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
这次抢劫得手后,3人的胆子大了起来。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3人来到公园闲逛,找到作案目标后,他们以与同性恋者“聊天”为由,将被害人带到公园一偏僻处,用皮带抽打被害人,抢走人民币200余元及储值公交卡一张。
3人还如法炮制,在公园内以为被害人提供性服务为名,采用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抢劫一被害人800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示说,公园本应是人们休闲娱乐、放松心情的最佳场所,但个别公园治安情况混乱、刑事案件频发应引起重视,建议公园管理部门抽调人员进行巡逻,杜绝公园成为不法人员活动、藏污纳垢的治安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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