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萍(右)翻供,让同为被告的李艳艳(中)、孙一新感到意外
2月22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银河公园女尸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在长达近三个小时的审理中,该案第一被告人陶萍当庭全盘否定了自己的供述,“我没杀人,也没指使别人杀人。”另外两名被告人也在相互推卸责任,表示自己很无辜。至此,虽然此案一些扑朔迷离之处得到了解释,但也有一些疑问,仍然让人难以理解。该案将于今日15时,继续开庭进行审理。
重重疑点
虽然在2月22日上午的庭审中,庭审已经进行到举证阶段,但对于该案的一些疑问,仍然让人不能明白。
疑问一:为何最后立功的是夏兴杰
“武生被捅案”凶手夏兴杰扑朔迷离的巧合立功,本以为会在庭审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但本案的被告人孙一新没有提及“夏兴杰立功”之事,只称,他之所以把幕后真凶揭发出来,是因为自己觉得很冤。
而据李艳艳的供述称,她也曾向公安机关写了一封检举信举报过陶萍。李艳艳在信中表示,“被关进去后,心里很害怕,所以没有交代清楚。经过管教干部多次谈话并将事情的严重性及后果分析给我听后,我才醒悟,决定检举揭发,将事情经过交代清楚,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可最终立功的人却是夏兴杰。
疑问二:欠条是真是假
据起诉书指控,张某某之所以会遇害身亡,是因为她曾写给陶萍的一张欠条。可是在检方出示的证据以及陶萍当庭的供述显示,张某某根本就不欠陶萍的钱。而张某某的丈夫薛某在庭后也表示,如果真有这张欠条,张某某应该会跟他打招呼,就算张某某不和他说,陶萍也应该会拿着欠条找他要钱的,怎么会杀害张某某再要钱呢?所以这张欠条是假的。
疑问三:为何要杀薛某
如果因为欠条的原因要杀张某某,但为何要三次投毒想害死薛某呢?对此,在庭审中,三被告人均未说清楚是什么原因。而当事人薛某也称,他也不知道三人为何要对其下毒手。
疑问四:李艳艳到底多大
庭审中,对于李艳艳的年龄有三种版本:起诉书中写明李艳艳为1991年2月14日出生,这也是李艳艳身份证上的年龄;李艳艳自称属鸡,为1993年5月12日出生;李艳艳的辩护律师通过搜集到的证据称,李艳艳为1993年11月26日出生。那么,到底李艳艳的出生年月哪一个版本是真?也许只有在判决的时候才能知道真相。
曾经供述
根据嫌疑人陶萍、李艳艳、孙一新先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三嫌犯和死者之间的爱恨情仇大致可以还原成以下情节:
陶萍动杀机——
和李艳艳为8万元欠条密谋杀人
据陶萍在公安机关供述,2009年10月份的一天,在茶楼工作的张某某到她开的干洗店和她聊天,说自己喜欢上茶楼里一名35岁的厨师“小陈”,还说要写张欠条给他,要帮助“小陈”,因为“小陈”经济条件比较差,张某某想贴一些钱给“小陈”按揭买房子。但如果直接告诉丈夫关于“小陈”的事,丈夫肯定不会给钱的。
“我当时以为她是在开玩笑,后来,她还真在我店里写了张欠条。由于她不会写字,所以欠条内容是我写的,内容是‘欠陶萍人民币捌万元’,签名是她本人签的,同时,她还签上了丈夫薛某的名字,然后在自己名字上按了手印。”陶萍称,张某某还说,如果哪天她死了,想让陶萍凭着那张欠条向自己的丈夫要钱,然后把要到的钱给“小陈”。
写完欠条后,陶萍就一直把欠条放在包里,直到有一天李艳艳在她家玩时,无意中翻出了欠条。然后自己就和李艳艳商议,找人把张某某杀死,然后凭欠条找张某某的家人要钱。陶萍答应替李艳艳家还债。李艳艳同意了。
李艳艳雇凶——
经历“逼婚”后,锁定孙一新
之后,李艳艳开始为杀死张某某物色人选。据陶萍供述,李艳艳在答应她之后接着就打电话找人,她给傅某、袁某、“老三”等人打电话,称她爸妈在卖菜时,有个阿姨踢她爸妈的菜摊,她要找人打这个阿姨。
后来李艳艳告诉陶萍,傅某同意帮忙打张某某,但条件是李艳艳要跟自己好,为此,李艳艳还收了傅某2000元钱,并且把钱放在陶萍处保管。大约过了两三天,陶萍告诉李艳艳说拿人家钱不好,李艳艳就退还了傅某1500元,把余下的500元依然放在了陶萍处。之后,李艳艳就给孙一新打电话,问其可愿意帮助自己,孙一新答应了。
孙一新出场——
答应给他5万元酬劳,他就下手
孙一新的要求是先给1500元,之后再支付5万元作为酬劳。
后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了陶萍先拿1000元给李艳艳,让她给孙一新作为杀人定金,孙一新将张某某推下水,如果一个月内没有被发现,剩下的5万元再给孙一新,并且还为孙一新提供作案时的衣服。
这一切安排妥当之后,三人就开始对张某某下手了。第一次,他们选择的地点是包河公园,让孙一新将张某某推下水,但是由于李艳艳没有把张某某约来而作罢。
三人合下套——
三次投毒杀张某某丈夫未果
后来,陶萍三人又把杀人目标放在了张某某丈夫薛某的身上。据孙一新供述,薛某比较喜欢喝酒,而张某某又喜欢贪小便宜,于是他们的计划就是让张某某神不知鬼不觉捡到毒酒,然后带回去给薛某喝。为此他们共实施了三次杀害薛某的计划。
第一次,孙一新先让李艳艳与张某某走一段路,然后孙一新骑着自行车超过她们,顺便把毒酒放在她们经过的路边,让张某某捡到。张某某还真的把毒酒捡到,并且带回了家,但是几天之后,薛某却安然无恙。
第二次,陶萍先把张某某约到她的店里,再让孙一新与李艳艳假装喝完酒之后,从外面带着没有喝完的酒回到陶萍的住处,然后就把剩余的酒给张某某让其带回家,给丈夫喝,这一次也成功实施了,但是薛某依然安然无恙。
前两次计划虽然成功了,却没有杀死薛某,这让陶萍三人很是着急,于是陶萍就开始带着孙一新和李艳艳来到了张某某租住的房子附近,并把张某某的租房指给孙一新与李艳艳看。据陶萍供述,之后,孙一新还画了一张张某某家的房型图。随后,孙一新就把准备好的毒酒,准备放在张某某家的厨房,让薛某以为是张某某买给他的酒,然后把酒喝了。但是这次孙一新却没有把毒酒放进厨房,计划宣告失败。
孙一新得手——
把张某某推进河里淹死
一段时间之后,由于薛某要去上海看女儿,就要走了,于是情急之下的陶萍,就安排李艳艳与孙一新到张某某所在的茶楼去应聘,目的就是让李艳艳接近张某某,让孙一新接近张某某喜欢的厨师,然后再收买厨师,让厨师假意喜欢张某某,再让张某某毒死自己的丈夫。
可就在李艳艳应聘到茶楼的当天晚上,她就发现了一个可以杀死张某某的地方——银河公园,于是,孙一新应聘的计划作罢,他们开始再次实施杀死张某某的计划。
按照事先的约定,在2010年6月10日的晚上,先由李艳艳将张某某约到银河公园,然后再由孙一新将张某某推进银河内。之后,按照事先约定,李艳艳给了孙一新1000元,让孙赶紧逃走。
死者女儿:
曾有人威胁杀死我
“武生被捅案”凶手夏兴杰扑朔迷离的巧合立功,本以为会在庭审中得到进一步的解释,但本案的被告人孙一新没有提及“夏兴杰立功”之事,只称,他之所以把幕后真凶揭发出来,是因为自己觉得很冤。
而据李艳艳的供述称,她也曾向公安机关写了一封检举信举报过陶萍。李艳艳在信中表示,“被关进去后,心里很害怕,所以没有交代清楚。经过管教干部多次谈话并将事情的严重性及后果分析给我听后,我才醒悟,决定检举揭发,将事情经过交代清楚,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可最终立功的人却是夏兴杰。
就在该案发生后,张某某的女儿向侦查机关陈述:“2009年4月,我母亲张某某在合肥搬了一次家后,就告诉我说家里的一本房产证不见了。这是我父母在上海的一处房产。过了一段时间,母亲打来电话,称陶萍曾转告她,有一个人让她拿出20万元,然后他会把房产证还给张某某,如果拿不出20万元,房产证就别想拿回去,并且还要找人到上海把我杀掉。母亲问过陶萍那个人是谁,结果陶萍告诉母亲说她并不认识那个人。”
“当时我就觉得这些话前后很矛盾,没过多久,母亲就告诉我房产证拿回来了。”而在庭审中,记者得知侦查机关在陶萍的家里,搜到了这张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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