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独家报道】上海27日晚上公布了房产税试点政策,其中,非本市居民家庭购房受到较多限制。
根据该项政策,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属于房产税征收对象,而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才征收房产税。
在税收减免中,非本市居民家庭需要符合两项才能暂免征收房产税,一是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二是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
其中特别注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与本市居民家庭不同的是,非本市居民家庭没有设置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新民网记者卜春艳 实习生 曹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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