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今年要办的十件实事昨日完成第一项向全省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同时,由中央财政补助、省财政配套的广东城乡困难群众春节前生活补贴也于昨日全部发放到人。据统计,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合计逾5.8亿元。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1月21日,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转发了《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1月22日,在接到中央下拨资金的第二天,立即将中央补助我省的31034万元(不含深圳市)资金下拨到位,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每人补贴15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每人补贴100元,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每人补贴180元。
在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共同运作下,昨日,中央补助我省的31034万元资金已全部发放完毕。由于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我省实际发放对象人数与中央下达补贴时的人数略有不同,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共67.32万元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全省实际发放春节前困难群众中央生活补贴资金31101.32万元。
在此前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华华省长作省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省政府作出“十件实事”的承诺,其中第一项是向全省特殊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在做好中央春节前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我省下发了省级财政困难群众一次性临时性价格补贴27383万元(不含深圳市),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等困难群众在中央补贴基础上每名再补助100元。
为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迅速地发至困难群众手中,我省主要采取通过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将资金直接打入困难群众账户的方法发放,全省补贴困难群众270余万人,其中仅有3700余人(占比不足千分之二)由于年老、偏远等原因,由民政干部采取送钱到户方式直接发放。(南方日报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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