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提醒取款人时刻保持警惕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郭晓峰 实习生仇辰)春节临近,群众前往银行办理业务增加,仅1月1日至20日,河北省就发生尾随抢劫银行取款人案件21起,呈大幅上升趋势。为此,省公安厅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高度注意。
据省公安厅新闻办称,2010年9月以来全省已发此类案件56起,其中,发生在取款后路上的案件41起;在银行自助服务区或ATM自动柜员机的12起;银行门前的3起。从作案工具分析,嫌疑人驾驶汽车作案的22起;驾驶摩托车作案的12起,其他22起。进入2011年1月份以来,此类案件上升势头明显,仅保定地区就在1月11日和1月18日发生两起尾随取款人抢劫20万元案件。
为进一步遏制抢劫银行取款人案件的高发态势,省公安厅已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综合运用多种措施,根据作案区域、时段,有针对性地投放警力,形成对此类犯罪的震慑,同时,进一步强化各项打防管控、宣传发动措施,进一步监督、指导金融网点强化内部、周边监控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警方提示,群众到银行取款时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提取大额现金时最好两人同行,要时刻注意银行营业网点是否有闲杂人员,特别要关注营业厅里戴墨镜故意掩盖面部特征或穿着与气候不符,或徘徊游荡、漫不经心打手机的可疑人员。取款后应将钱财妥善放置,不要随意放在兜里,切记不要将钱放在塑料袋或兜里直接用单手拎着,这样很容易出门时被犯罪分子抢夺。取款后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留心是否有人跟踪窥视或尾随,尤其是驾驶汽车、摩托车在银行门口慢行或东张西望的可疑人员。一旦遇到犯罪分子侵害,要大声呼救,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以争取帮助,同时要留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车牌号码,并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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