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健康网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两性网首页    健康资讯    健康饮食    美颜塑身    情感天地    两性健康    疾病健康    两性技巧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健康网首页 >> 健康资讯 >> 娱乐资讯 >>

武汉老旧住宅区物业费每月禁超0.25元每平米

时间:2011-02-26 来源:本站 作者:健康使者 点击: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我市600多个老旧住宅区物业费到底怎么收?现在终于有谱了。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昨日联合发文,规范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收费行为,规定从现在开始,老旧住宅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不超过0.25元/平方米,有效期为3年。全市641个老旧社区600个服务区域的85万余户家庭、270余万居民由此受惠。

  老旧住宅区须达到标准才能收费

  据悉,不是任何老旧住宅区都可以随便实施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收费,必须具备基本条件。市房管局要求,老旧住宅区配有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服务区域基本封闭或半封闭,主要出入口设有机动车拦车器;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平整,下水管道畅通,楼道基本整洁,整体居住环境有所改观;物业服务区域内有适合机动车停泊的场地,且停车位设有标识;物业服务区域内环卫等设施设备基本完好,才能实施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可协商约定

  据悉,老旧住宅区物业费封顶的每月0.25元/平方米中,不含每户5元卫生费、电梯等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费用。物业费由各区物价局会同区房管局根据物业服务基本标准,结合本区实际、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内容以及业主(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分等分类制定指导标准。具体收费标准由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和业主(居民)在合同(协议)中约定。

  老旧住宅区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的,可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下,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的内容及标准、收费标准和方式以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接受业主(居民)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监督。

  物业费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按照规定,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一般按月收取,经与业主(居民)协商约定可以预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市房管局要求,老旧住宅区物业服务费用实行收支账目定期公布制度,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应每半年至少公布1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业主(居民)对公布的费用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答复。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合作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2 Www.shjjdw.cn. 生活健康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