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19日电 (郝佳丽、李建国)“十一五”期间,我国北方重要的工业城市包头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注重调整用水结构和水资源需求管理,合理分配各行业用水指标,加强取用水总量的监管和水量、水质、水生态的监控,强化水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走在了内蒙古自治区前列,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的信息显示,包头市万元GDP取水量由2002年的264立方米下降为目前的4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2002年的147立方米下降为目前的20立方米,工业平均水重复利用率由2002年的71%提高到目前的89%,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由2002年的不足0.4上升到目前的0.52,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以上。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成果来源于包头市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科学、合理的分配利用。据了解,近年来,包头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等关键控制性指标,充分发挥水资源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上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逐步实现水资源管理从大规模开发利用向适度开发、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方面积极转变。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包头市将原自来水水价提高了1~2元/立方米,特殊用水行业达到10元/立方米,并统一了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适当提高了地下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利用经济杠杆限制地下水的开采,提高了用水效率,达到了地区间水资源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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