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在京签署备忘录建立紧密合作机制
八大措施支持云南桥头堡建设
白恩培盛光祖秦光荣李纪恒出席

3月11日,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省署紧密合作机制。[云南日报记者 雷桐苏 摄 ]

3月11日,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省署紧密合作机制。[云南日报记者 雷桐苏 摄 ]
昨日,省政府与海关总署在北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省署紧密合作机制。通过采取推进云南口岸大通关进程、提高云南企业国际竞争力、支持跨境客货便利化运输等一系列措施,共同推进云南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建设,为提升我国沿边开放质量和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出席签字仪式,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与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盛光祖签署了备忘录,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出席签字仪式。
海关总署领导李克农、王松鹤、鲁培军、胡玉敏、吕滨、孙毅彪,云南省领导罗正富、顾朝曦、丁绍祥出席签字仪式。
白恩培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海关总署多年来对云南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对云南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大力帮助表示感谢,对昆明海关积极主动融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他表示,云南区位条件优越,对外开放潜力很大,希望海关总署一如既往地支持云南对外开放工作,共同推进我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建设。
盛光祖对云南省委、省政府对海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云南省在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海关总署将积极支持云南省“两强一堡”战略部署的实施,为云南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更大支持。
根据备忘录,海关总署将从8个方面加大对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云南口岸大通关建设。支持云南口岸进一步整合优化,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简化通关程序,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支持云南电子口岸的建设,支持云南拓展与周边国家友好交往,为周边国家车辆和团队出入境提供通关便利;二是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发展。推动云南省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整合、政策叠加”,支持云南加工贸易和保税业务发展,支持昆明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的建设和发展,研究支持在昆明空港等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三是帮助云南用好各项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云南重点项目建设,提前介入,协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税收政策问题;四是推进反走私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进出口环境;五是支持云南特色农产品出口。实行快速通关、优先验放、预约通关等措施,确保农产品特别是鲜活易腐产品及时通关,鼓励农产品加工先进技术设备进口;六是加强统计监测预警,及时准确反映外贸运行态势,为地方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七是落实守法便利,支持云南企业“走出去”,提高云南企业国际竞争力;八是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客货便利化运输进程。支持瑞丽—木姐、河口—老街、磨憨—磨丁三对口岸探索完善通关查验模式,对信用评价较高的诚信企业进出口货物提供便利。支持云南开展国际区域合作,推动昆明—仰光、昆明—河内、昆明—曼谷、昆明—万象货物转口及贸易便利化。
云南省也将加大对海关建设的支持力度,为海关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海关监管场所及海关监管配套设施建设,从人才培养、政策资金等方面积极支持昆明海关发展。双方还将建立定期会晤、日常联系等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双方沟通、协调,推动省署紧密合作工作机制取得实效。(记者 谢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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