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晶晶)痴呆、精神分裂症、抑郁发作等在内的13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确诊信息,必须在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上报。此外,本市将力争在年内实现对所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服务,《北京市重性精神病疾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下月起实施。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新规,原需上报的24种非重性精神疾病不再上报,但痴呆、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等13种重性精神疾病诊断相关信息,须于确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北京精神卫生信息系统上报,患者住院信息于患者出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报。这意味着,这套跟踪管理系统将能够实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住院—出院—社区管理的衔接,形成全市统一的无重复数据、可共享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分析、监测和应急事件管理平台。
据统计,目前本市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约有15万人左右,纳入档案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约5.7万人。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透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力争在年内实现对所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免费服药服务。“过去北京只针对一些贫困的精神病患者,为他们提供免费用药,其他患者则费用自付。但是在实际操作当中,很难对患者是否贫困做出明确界定,因此我们正在努力与相关部门协调,力争年内解决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免费用药问题。”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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