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讯 只听说找人借钱会带着点小礼物,谁听说过找人借钱给人家带着个“炸药包”的?近日,金寨县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案件被告人郭某便是那个扛着“炸药包”找人借钱的主。
2010年6月14日晚上,郭某携带两把刀及两截混凝土圆柱体窜至金寨县信用联社船冲分社,找到该社信贷员刘某,谎称自己杀了人需要借钱逃跑,并称自己背的两截混凝土圆柱体为自制炸药,不借钱就炸掉房子,强行向刘某借钱,刘某被迫拼凑了2100元现金当场交给郭某后,郭某遂逃离现场。
金寨法院审理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案发后其家人主动退赃且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王朝秀 王元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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