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1月27日消息(记者杨静)上海明天(28日)起开征房产税。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指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的住房。新购买住房是指明天(28日)起购买的住房,住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4%--0.6%。以某三口之家已有一套150平方米住房为例:如现新购一套单价2万元、110平方米住房,合并计算全部面积为260平方米,人均86.67,已超人均60平方米。因此,超出部分面积(260平方米-180平方米=80平方米)须按规定缴纳房产税。每年缴纳额=2万元*80*70%*0.6%=6720元。
上海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此外,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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