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抹掉档案污点
轻罪犯罪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 有望在全市推行
本报讯(记者李奎)2010年10月,门头沟区在全市率先试行“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目前已有3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获批后,其犯罪记录被消灭。
记者获悉,该项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的人性化制度有望在全市推广。
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门头沟法院此次推出的“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限定性消灭制度”,是北京法院系统推出的一个试点,如果试行之后效果和反应较好,将会向全市逐步推广。“这项制度对未成年犯最直接的好处,就是让他们顺利就学和就业,重新投入生活。”这位负责人表示。
小军(化名)今年已经22岁了,2个月前他在门头沟法院如愿消灭了犯罪记录,是门头沟法院作出犯罪记录消灭决定的第一人。
而在此之前,“我是有犯罪前科的人”这个包袱,在小军身上已经整整压了4年之久。
小军的犯罪缘于2006年的一次盗窃。小军刚刚参加完高考,在网友鼓动下合伙抢了别人一部手机,结果被抓。由于小军当时未满18周岁,被法院从轻判了缓刑。“以往犯罪前科,将成为未成年人一生抹不去的污点。”胡羽说,未成年犯罪记录消灭后,在档案填报、推荐就业、出具相关证明时,将填写无犯罪记录或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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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人申请被获准
目前已有13名未成年犯向法院提出了申请消灭犯罪记录,最小的18岁、最大的25岁,大部分都面临着找工作的压力,最终经过审查后,3人被获准,1人被延长考察期限,其中1人因二次犯罪未获准。
胡羽庭长还表示,犯罪记录消灭后,并不意味着未成年犯的犯罪前科“彻底消灭”。如果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司法机关可要求未成年犯说明其被“消灭”的犯罪记录,而法院也会按照累犯对其进行从重处理。
同时,对于二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将失去申请消灭犯罪记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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