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贵阳2月23日消息(记者陈屹)2月22日,贵州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透露,贵州省作为全国行政复议试点省份工作启动一年多来,省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3件,审结74件,其中以行政复议决定形式结案34件,调解和解率达38.23%;其他各试点单位共受理232件。其中,黔西南州受理62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倍多;金沙县受理47件,是同期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两倍多。
贵州是2008年8月由国务院法制办确定的全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8个试点省份之一。2009年4月,贵州省确定在省政府、省工商局、遵义市政府、黔西南自治州政府、清镇市政府、福泉市政府和金沙县政府等7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启动后,省内相关试点单位专门制定了会议规则、程序规定、工作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金沙县政府还规定了案前释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和案后释明四个审理模式,加大了调解力度,简化了办案程序。
目前,贵州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成基本上体现了政府主导、专业保障和社会参与的原则,体制上初步实现了行政复议审理权的相对集中,初步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集中人力,统一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立案审查,统一审理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试点方案初步得到落实。
贵州省要求各试点单位今后将不断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扩大试点范围,使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多元化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中更好地发挥其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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