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 (记者 郭倩 陈敬梅) 2月18日,新疆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新疆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宋浩作的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接受胡伟因工作变动辞去新疆副主席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沙尔合提·阿汗为新疆畜牧厅厅长,张春林为新疆审计厅厅长,里加提·苏里堂为新疆交通运输厅厅长;任命安尼瓦尔·阿木提、秦维为新疆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伟辞去自治区副主席
职务的决定
(2011年2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胡伟因工作变动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的请求,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1年2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安尼瓦尔 阿木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秦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免去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买买提 沙吾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兼信访局局长;
任命张志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韩树森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西克然木 吾甫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吐鲁番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湫斌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喀什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阿力木 卡哈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吐鲁番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免去李国运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哈密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努尔丁 尼牙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吐鲁番地区工作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二)
决定任命沙尔合提 阿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决定任命张春林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决定任命里加提 苏里堂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三)
免去司拉音 穆合甫尔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四)
免去李荣(女)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吾甫尔 肉孜阿洪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新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今后5年立啥地方法规?公民和社会各界均可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需要制定、修改、废止哪些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因为从2月19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开向社会征集2011年—2015年立法规划项目的建议。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介绍说,去年7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了由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把那些推动跨跃式发展、事关民生、促进就业、节能环保、维护稳定等立法项目,从立法规划中挑选出来,作为立法重点。要求各相关部门抓紧调研论证,提前启动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优先纳入2011年立法计划,加快制定进程。这实际上是对原有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的及时调整,为编制新的五年立法规划作了重要的准备。
为了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提交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既要围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出发。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主要内容和可行性,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据悉,过去编制立法规划与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同步,但换届后人大常委会如果在第一年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既比较仓促和困难,也缺少一定的实践基础。为此,从实际效果和立法创新看,此番编制立法规划改为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同步,也使得立法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发展大局更加合拍同步。
据统计,2008年12月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20件,占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项目40件的50%。
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可以采取信函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也可以采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公开征求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工作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来信请寄: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45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邮政编码:830000
电子信箱:xjrd_fgw@sina.com;电话:0991-5192906
新疆人大网址:http://www.xjpcsc.gov.cn
关于公开征集新疆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公告
新疆人大常委会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2011年—2015年)。为了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新疆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新疆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和社会各界均可以就自治区需要制定、修改、废止哪些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
二、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从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体现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既要围绕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又要根据自治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体现前瞻性和预见性,增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性。
五、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应当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立法依据、主要内容和可行性,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信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六、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可以采取信函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也可以采取网上留言的方式提出。
七、公开征求地方立法规划项目建议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31日。邮件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45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邮政编码:830000 电子信箱:xjrd_fgw@sina.com
电 话: (0991)5192906 自治区人大网址:http://www.xjpc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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